国家将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外经贸部、科技部最近联合制定了《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决定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扶持。

  一、运用多种经济手段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实行全额退税;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提供优惠利率的出口信贷;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较为完善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等。

  二、选择少数具备监管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规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业园。出口工业园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封闭监管。并参照国际上“境内关外”的通行做法,对其商品、人员、资金等进出境创造便捷高效的运作环境,在更高程度上参与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合作与竞争。

  三、对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和注册资本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自营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兼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相关的其它同类产品,以利于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带动我国其它产品出口。

  四、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予金融方面的支持。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基金,按照国外投资基金的模式独立运营,聘请国内外一流专家管理。其资金用途主要是支持出口规模大、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及企业进行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革、产品开发、跨国经营和海外市场开拓等。同时,完善资本市场,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内外股票上市。

  五、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各类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国外各类博览会和新市场、新产品出口推销项目给予资助和支持。加强外经贸信息服务促进工作,健全国际市场信息网络,在EDI商务网下建立专门收集处理国际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行情与信息的专用分网,为各类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提供及时周到的信息服务。

  六、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将所有高新技术产业列入鼓励类产业之中,进口硬件设备和软件技术享受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待遇;创造必要条件,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制定鼓励更多的外国跨国公司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其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加强国际技术交流,聘请国外高科技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转载自《中国机械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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