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专家论证工作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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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科技部初步确定了“十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首批启动项目。根据国家攻关计划的总体要求,各项目业务主管司组织力量对已确定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了可行性报告。 为了保证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将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从国家目标、国家需求出发,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为科技部的决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咨询意见。专家主要从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对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实施的可行性以及经费安排的合理性等进行论证。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项目目标的评价。项目总目标是否集中、合理、明确,具体目标是否具体、准确、可考核。 2.对内容设置(课题分解)方案进行评价。课题设置是否恰当,课题之间是否存在紧密的有机联系。 3.对技术路线与实施方案的评价。技术路线是否合理,所选择的技术关键是否准确;年度计划内容安排是否合理;技术创新性是否突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及国外专利)的可能性如何。 4.现有基础与条件评价。项目中所涉及的专利技术是否进行过必要查询和认真分析;前期研究工作基础是否充分、扎实;国内目前是否已具备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条件。 5.关联行动的评价。是否有相关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计划;是否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工作)衔接或重复,分工情况如何;是否有其他支撑和保障条件,落实情况如何。 6.项目运行与管理机制的评价。项目承担单位的选择是否符合择优原则;产业化项目是否有企业参与;项目管理方式是否符合项目特点;组织机构是否到位、落实。 7.对项目的经费预算评价。经费总预算是否合理,支出科目是否必要;支出数额比例是否恰当;资金筹措渠道及落实情况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 8.对项目预期效果分析的评价。对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前景分析是否可靠,项目预期成果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力分析是否可靠。 9.风险分析的评价。对制约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的技术、市场等风险因素分析是否全面。 目前,在有关司的组织下,已有1个重大项目、18个重点项目通过了专家的可行性论证。这些项目所设置的课题将根据不同特点通过招标或择优委托的形式组织实施。 (工作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