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3日,德国政府发布了首份作为文件出台的《中国战略》,正式推出新时期德国对华战略和基本政策。该战略试图在中德关系的巨大经济利益与管理风险之间寻求平衡。该份长达40页的战略主要介绍了当前德国政府如何看待中国,如何评估中德关系现状和前景,并提出未来德国在双边、欧盟和国际合作层面应对中国带来竞争挑战的举措。
德国认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在经济、外交、政治、科技等方面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德国对华政策也应该做出相应的改变。此外,德国内部也呼吁采取措施,“消除”(所谓)因依赖中国而产生的国家安全风险。上述因素也成为制定该份《中国战略》的依据。该战略出台时间一拖再拖,主要是因为德国各方力量在诸多涉华问题上意见不一。联合执政三党中,绿党更为激进,主张在经贸问题上对中国采取更为强硬的态度,朔尔茨所在社民党的主张则相对务实、温和。而该战略的主要制定者恰恰是代表绿党的德国外长贝尔伯克,绿党在朔尔茨政府中既掌管外交事务,又掌管经济事务,采取对华强硬态度。
一、德国对华战略是欧盟对华政策的⼀部分
该战略提出,德国的对华政策是欧盟对华联合政策的一部分,它使用了多个章节来阐述其方法及如何融入更广泛的欧盟战略,将中国视为“合作伙伴、竞争对手和系统性对手”,其战略中的许多要素都与冯德莱恩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建议相呼应,比如提高国内经济竞争力和弹性,加强与(所谓)志同道合的伙伴之间的协调,并不断寻找有价值的合作伙伴。此外,该战略还强调,希望加入欧盟的国家应将其对华政策与欧盟政策保持一致。战略提出:寻求加入欧盟的候选国也要改变他们的对华政策,特别是西巴尔干和东欧国家。然而,在当前与中国关系相对友好的欧洲国家中,不少是这份战略提及的“西巴尔干和东欧地区国家”。这就表明了,德国正在利用自己对欧盟的影响力,“胁迫”这些寻求加入欧盟的候选国,即:凡未来有意加入欧盟者,必须采取与德国一致的对华政策,起码不能采取与德国对立的对华政策。这也是一种典型的“经济胁迫”。
二、对华“去风险”和“减少依赖”,但并不寻求与中国脱钩
该战略强调,中国的(所谓)不公平做法对德国的安全、主权和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德国要通过供应链多样化等手段来减少其关键领域对中国的依赖,这一目标被称为“去风险”;但同时也希望与中国保持贸易和投资上的联系。可以看出,德国的核心目标实际上是要与中国在经贸关系上保持警惕和距离,拒绝形成依赖。为此,德国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去风险”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欧盟内部市场。德国目前正在推动欧盟内部市场的一体化和弹性。一是对创新进行大量投资,资本市场和银行业联盟是促进欧洲投资的关键。到2025年将德国GDP的3.5%投资于研发。二是通过在节能、耐用、易于维修和循环方面制定标准,促进欧洲循环经济的不断扩展。
(二)加强供应链多元化。该战略提出,德国的首要任务是降低涉及健康、能源转型技术等关键领域的依赖风险。而德国在医疗技术和药品,包括抗生素、制造半导体所需的信息技术和产品,以及能源转型所需的各种金属和稀土方面过度依赖中国。为摆脱“依赖”,德国政府拟采取的措施为:一是,通过相关法律影响德国在华企业的行为,将根据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要求企业评估其人权风险,并采取预防和补救措施;二是,德国的出口管制也有可能会应用在人权问题上;三是,支持欧盟针对人权问题的制裁;四是,开发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多元化、可持续的供应来源。德国将采取对外贸易和投资促进及发展合作、原材料伙伴关系和战略储备,以及与替代和改善原材料有关的研究和开发等手段,使供应来源多元化。
(三)在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独立。该战略强调,在关键领域,德国不得依赖与其价值观不同的第三方技术。尽管德国总理朔尔茨在推特上表示,德国政府的目标不是与中国脱钩,但德国的对华战略中,在技术方面采取了明确、自信的立场,即可能加快在技术领域与中国脱钩。为此,德国将颁布规定:不支持可能导致知识外流的、与中国合作的项目;或仅在具备适当条件下才予以支持,但在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制定处理知识和专利的资助法规。为了跟上中国的步伐,德国政府计划加大对“适时出现的关键技术”的投资,并用“前瞻战略”的方法来识别它们,增加研发经费并加强专利保护。
(四)采取降低中国市场风险的措施。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改变德国企业的激励结构,以消除对华的单边依赖。在设置每个公司在单个国家的投资担保上限为30亿欧元的基础上,对国家出口信贷担保实行严格审查,其中可持续性、环境、劳工和社会标准,以及避免在供应链中使用强迫劳动和童工是德国提供投资担保的一个基本先决条件。此外,还将重点考虑避免不必要的技术转让,这尤其适用于敏感的两用技术和监控技术。同时还将考虑国家出口支持在多大程度上加剧了企业对某一国家(地区)的过度依赖。
(五)实施贸易工具。一是出台欧盟反胁迫政策工具。贝尔伯克曾表示,如果中国针对个别欧盟成员国采取(所谓)敌对措施,德国及其欧盟伙伴将共同作出回应,并称欧盟将利用庞大的内部市场“作为最有力的工具”。二是出台现代竞争法。让欧洲公司不仅在欧盟内部,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在与接受补贴的中国公司的竞争中保持自己的优势。三是支持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并与欧盟一起致力于在多边层面完善处理补贴的法规。
(六)采取投资审查制度。德国在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投资审查制度,以审查第三国投资。通过投资审查,加强德国和欧盟的技术主权。加严对于基础设施的审查,特别是电信、数据、能源和运输基础设备投资审查。对于有跨境性质的项目,德国将加强与欧盟、美国,特别是七国集团框架内的交流,以便能够及时在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领域确定新的投资策略,协调各国行动。
(七)调整出口管制清单。德国将调整其出口管制清单,并将中国的军民融合政策、网络安全和监控技术等新技术发展情况作为考虑因素。同时,推动欧盟内部的密切协调,并加强七国集团与其他伙伴在出口管制领域的合作。在与中国的合作中,将尤其关注德国科研领域对人权和安全方面的认识问题。
(八)保护关键基础设施。该战略将电力、天然气、电信、邮政和铁路列为关键基础设施,并对其进行评估。此外,确保《联邦信息安全办公室法》规定“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营商有义务披露关键组件的首次使用计划”。
(九)打击网络安全攻击与间谍活动。战略提出,德国应采取果断行动,打击国内外(所谓)中国情报机构和由国家控制的所有模拟、数字间谍和破坏性活动。在欧盟层面推动运用德国的措施,促进北约和欧盟内部以及国际合作伙伴打击破坏活动的交流,并建立评估信息技术安全的国际认证制度。
三、与欧盟伙伴协调是该战略的关键
(一)在贸易政策方面,德国将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多元化的贸易政策。根据该战略,德国将以其贸易政策、欧盟贸易政策和更有效地实施环境、社会和人权保护的新方法为指导,加强与中国的对话、调解,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欧盟应与成员国一起向伙伴国家提供支持和奖励,以便有效执行可持续性标准。通过加强监管和制定合作标准,加强跨大西洋贸易。加快谈判协议的达成,尤其是与澳大利亚、南方共同市场、墨西哥、智利、肯尼亚、新西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协定。与此同时,德国将争取恢复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谈判。支持欧盟就印度-太平洋区域贸易政策方针进行的战略讨论,推动欧盟与东盟达成区域贸易协定;希望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组织成员国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取得进展,寻求与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缔结区域自由贸易协定。
(二)在技术方面,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国际合作,特别是在敏感领域(如面部识别技术)加强与具有共同价值观的合作伙伴的合作。加强战略伙伴与欧盟各成员国产业和研究政策之间的协调,提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高科技领域的弹性。通过欧盟-美国贸易和技术理事会(TTC),加强跨大西洋绿色经济和技术伙伴关系。通过欧盟-印度贸易和技术理事会、欧盟-日本绿色联盟扩大监管合作。但该战略也强调,在科技领域,德国不寻求与中国脱钩,声称创建独立的技术领域不符合德国的利益。
(三)在基础设施方面,通过“全球门户”倡议,支持可持续、高质量的基础设施。通过欧洲投资银行、各成员国开发银行以及私人基金,支持欧盟委员会在追求欧洲利益和价值观的过程中实施“全球门户”倡议。在起草原材料和信贷合同、为可持续投资创建监管环境等方面,帮助德国合作伙伴提高其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