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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2日 作者:科普与奖励处 文章来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学会于2026年3月制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依规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一、会前准备工作

1、鉴定申请

鉴定申请单位根据鉴定的用途、项目基本情况等内容填写鉴定申请表(附件2),与组织单位进行初步沟通。

2、鉴定资料准备和提交

鉴定申请单位根据要求准备鉴定资料(附件3),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接受涉密资料,技术秘密类文件进行脱密处理。材料准备齐全后将鉴定申请表(盖章件)连同全部鉴定资料(电子版)报送至鉴定组织单位邮箱(liuhr@cmes.org)。

3、资料审查

根据鉴定工作要求对委托单位发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有问题返回修改。

4签订合同并支付鉴定组织管理费用

组织鉴定单位确定授理鉴定服务后,请按合同模板进行内容填写(附件4),盖章后邮寄至组织单位盖章(合同一式六份,组织单位留存3份),合同签订后请及时将科技成果鉴定组织管理费汇至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帐户(附件5),并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

5、遴选鉴定专家

按规定,会前应该遴选不少于7名同行业知名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专家的技术职称应不低于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2人。成果完成单位(包括参加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鉴定专家。

鉴定申请单位可提出“建议鉴定专家名单”,经协调、补充、调整后确定参会专家,并填写鉴定委员会信息表(附件6)。

6、筹备鉴定会议

经协商确定鉴定会召开的形式、时间、地点,由组织单位发出鉴定会通知(附件7)并组织召开鉴定会。

鉴定申请单位需提前3天以上将会议手册(附件8)及会议资料(附件9)发参会专家审阅。如线上视频会议,由鉴定申请单位提前申请腾讯会议室(或其它网络会议平台)并进行测试。

二、召开会议

7、按时召开会议

根据约定的会议形式、时间、地点组织召开鉴定会,形成鉴定意见,并完成专家签字。若为视频形式,可使用上上签等软件完成专家签字工作。

此外,鉴定委员会专家需签订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专家承诺书(附件10),会后由鉴定申请单位统一将签字扫描件发送至组织单位邮箱(liuhr@cmes.org)。

三、会后工作

8、办理鉴定证书

鉴定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附件11),将鉴定委员会签字页和鉴定意见签字页替换后,形成完整的《鉴定证书》,根据需要打印装订“1+N”份(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存档1份),在每一份《鉴定证书》的封面页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邮寄至组织单位盖章,并同时附上联系人和回寄地址等信息。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4号楼11层

联 系 人:刘惠荣 18611131469(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liuhr@cmes.org

鉴定证书盖章、发票及合同联系人:傅蓉 18611297956

编辑: 傅蓉

发布单位: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普与奖励处

关键词:科技成果鉴定